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由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监事会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321,125.24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4年半年度分红50,019,555.63元及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31,657,946.60元)共计125,998,627.4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气领域综合性服务机构,长期服务于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要是做电气领域检验测试、计量、认证及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开展有关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及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检测业务涵盖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子设备、低压电器等输电、变电及配电领域电气设备。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电气领域检验检测服务与其他技术服务,其中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交、直流高压和超高压开关、±500千伏以上直流输电设备、800千伏以上交流长距离输电设备等智能电网领域的关键输配电设备,其他技术服务包括计量服务、认证服务、技术探讨研究与技术咨询。其中,检测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电气设备检测服务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和经验优势。
检验检测是指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利用专业仪器设备,按照特定程序,依据相关标准、方法或技术规范对委托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活动。
根据用户需求,公司检验检测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型式试验、性能试验与研究性试验。型式试验指为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标准技术规范的全部技术要求而对产品的一台或多台样品进行的试验;性能试验指为了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标准技术规范的部分技术要求所进行的试验;研究性试验指为了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特定技术要求所进行的试验。公司根据委托方的检验检测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
根据检测产品的不同,公司检验检测服务对象主要包括高压开关设备、绕组类设备、电力电子设备、输变电辅助设备及材料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检测范围涵盖100余项大类产品,涉及800余项检测标准。
计量服务是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检定校准活动,通过使用标准量具和仪器来校准、检定受检量具和仪器设备,以衡量和保证使用受检量具仪器进行测量时所获得测量结果的可靠性。计量是提升产品品质、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与新能源发电、输配电、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军品等行业对于精密检定校准的需求不断增加,检定校准对于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的发展愈发重要。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必须通过检定校准,才能够申请获得CNAS资质认证,从而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自有的检测设备只有经过了检定校准,才能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公司长期向全国的电气设备制造企业及科研院所提供计量检定和校准测试服务,依托公司筹建的“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致力于面向输配电装备产业提供“三全一前”(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链、全溯源链和前瞻性)计量技术服务。公司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对客户用于测量各种参数的仪器仪表进行一系列计量操作,为其确认其仪器仪表的精确程度。
公司建设并维持有产品认证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以及绿色制造评价机构能力,获得相关资质,为输变电设备制造行业提供认证、核查、绿色双碳评价等服务,具体包括:
输变电产品认证业务:认证是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公司认证机构于2017年7月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批准号为:CNCA-R-2017-337;于2019年4月获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认可证书号为:CNASC215-P。公司认证机构主要开展输变电设备的质量性能认证、产品碳足迹认证和绿色设计产品认证。目前开展的产品认证范围包括高压断路器及其元件、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高压交流负荷开关、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电缆分接箱、高压封闭母线、预装式变电站、电力变压器、互感器、GIS用元件、高压套管、绝缘子、避雷器、电力电容器及其装置等。
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业务:审定与核查是为了绿色可持续性发展新增的合格评定门类,多用于温室气体等环境信息的认定。公司审定与核查机构于2024年12月获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认可证书号为:CNASVV017-EI,是电工行业首家、全国第17家获得审定与核查认可资质的机构。公司核查机构主要开展的核查业务包括组织温室气体核查和产品碳足迹核查。组织温室气体核查是对组织的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和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与查证的过程,并为企业出具核查报告或核查声明;产品碳足迹核查是从全生命周期对产品进行评价,为企业出具产品碳足迹报告或证书。
绿色制造体系评价业务:公司是工信部绿色制造联盟备案公示的第三方绿色评价机构,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绿色制造体系评价服务。
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是指公司根据客户对某些特定技术课题的要求,依托电气设备试验技术、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等,利用自身专题研究的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电气设备领域技术选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在电气设备试验技术开发方面,公司已形成高压开关检测技术、绕组类设备检测技术、特高压及以下直流输电换流阀检测技术、绝缘子避雷器检测技术、电力电容器检测技术共5大项核心技术。基于领先的检测服务基础,公司将持续为客户提供包括电气设备试验技术研究、电气设备故障分析、实验室建设等领域在内的技术咨询服务。
在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研究方面,自成立开始,公司便承担了引进吸收国外高压开关技术、开展高压开关产品关键性能技术研究的工作,长期为我国电气设备制造业输出通用关键性技术,支持行业企业进行新型输配电开关、变压器等产品研发。目前,公司已形成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核心技术,涵盖真空开断、气体开断、高压开关设备全寿命周期可靠性评估等领域,并在绿色海上风电设备关键技术、超大容量开断关键技术、环保气体开断技术、环保气体绝缘技术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公司将持续开展输配电设备共性技术研究,特别是绿色与智能电气设备关键技术的开发,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
依托电气设备试验技术与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公司对外提供不同类型的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服务,分别侧重试验方案设计与产品关键性技术研究。长期以来,公司已为行业内各类制造商、电网公司及相关研究院所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
在检验测试业务开展中,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试验服务协议,约定就相应电气设备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性能试验或研究性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在其他技术服务业务开展中,公司与客户签订计量服务、认证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就相应设备产品展开计量或认证服务,就特定技术课题提供建议或解决方案。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主要采购试验装置及系统、试验耗材、技术外协服务、动能等。公司采购的试验装置及系统主要包括各类试验用电气装置及配套的实验系统等,是公司开展试验过程中的重要装置系统。试验耗材主要包括设备及仪器仪表、元器件、导体及线缆、化工材料、通用辅助设备及耗材,用于协助完成试验检测。技术外协服务主要包括委托试验服务与委托技术研究服务。对于委托试验服务,公司将临时性产能紧缺的检测需求委托给评定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对于委托技术研究服务,公司将部分试验与电气设备技术研究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或联合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
公司独立于电气设备生产企业、使用方或其他相关主体,独立出具公正、客观的检验、计量、认证报告,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
公司检测服务的主要流程包括业务受理、项目设立及报价确定、项目分配、测试数据记录、报告结果出具、报告抽查与复核、报告发送或自提等环节。
公司的销售方式为直销。公司提供的检验测试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性与专业性,直销模式可减少中间环节与成本,贴近市场并有助于及时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控制销售风险并及时接收客户反馈,以便于更好、更迅速的服务客户。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包括:第一,依靠公司在检验检测行业的品牌优势,具有检测业务需求的客户会直接到公司办理检测委托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检测委托,同时公司市场营销人员也会主动对客户进行走访,获取商业合作信息,通过商业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第二,公司向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下属企业等客户提供服务时,需要根据相关单位的采购要求,履行投标程序获取服务订单。此外,公司通过与重要客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国家电网、平高集团及平高电气、思源电气、HitachiEnergyHoldingsAG、施耐德电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或其下属单位。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高管权责界限明晰。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由总经理统筹,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围绕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和落实发展规划。公司建立了部门间业务相互协作、技术探讨研究相互协同的机制,经营、质量、安全、环保、生产管理与服务保障等管理流程统一。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岗位争先评优等方式,增强员工归属感、荣誉感和凝聚力。公司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员工队伍素质,为经营高效、执行有力提供坚强保障。
检验检测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共同构成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检测行业作为质量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产业科技发展、保障社会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从产业链结构来看,检验检测行业上游主要是提供检测设备、测量仪器、化学试剂、智能控制及其他耗材的生产制造商,整体来看相关企业较多,检验检测行业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来源广泛,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中游主要是标准的制定方、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延伸服务;下游则是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检测报告使用者,包括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众多制造商或行业消费者。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检验检测行业近年来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逐渐突出。同时,随着检测机构的市场化趋势和多样化检测需求提升,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市场份额将持续增长,检测服务行业的市场活力将得到逐步释放,行业整体将稳定持续发展。
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心服务为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广泛应用于投标招标、质量认证、产品研发、政府质量监督等领域,具有“证明”或“公证”作用,因此国家对检验检测行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评审,具备适格的主体、人员、场地、设备、管理体系等条件,方可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资质(CMA)。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评审和复评审,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只有保持客观、独立、公正,检验检测机构才具有社会公信力,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才能被社会大众所认可,公信力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立身之本,构成了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检验检测机构是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其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是检验检测报告所具有的公信力,内在发展动力则是检验检测机构全面专业的技术实力。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检验检测方法的先进性、新检验检测方法的研发实力、检验检测项目覆盖领域的广泛性、检验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和专业运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等方面。不仅需要掌握所检测对象的全部技术特征,还需要掌握检测技术本身,包括标准要求、测试方法、检测系统、计算机技术、统计分析等诸多方面。因此,检测机构只有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产品检测手段,才能满足客户多样的产品检测需求,为客户群提供快捷、高效的检测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具有鉴证作用,只有保持客观、独立、公正,检验检测机构才具有社会公信力,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才能被客户广泛认可,检验检测机构才能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是检验检测机构的立身之本,构成了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较高的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需要建立在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精密的检验检测仪器、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高效的服务体系之上,这通常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实现,因此也构成了本行业的进入壁垒。
检测项目的相对齐备性是检测机构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在实际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前,检验检测机构需通过资金投入建立专业的实验室、购置专用的设备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并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的评审。此外,为保证服务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需注重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以维持自身的检验检测能力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因此检验检测机构的后续运营和维护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因此,检验检测行业通常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公司以标准引领为发展主轴,构建了集“标准、检测、计量、认证及技术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电气领域综合性服务体系,是国内少数具备低压到交直流特高压产品检测能力的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参与国家、行业重大项目研究,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安全的检测方案,主要服务涵盖电力系统“输电、变电、配电”等各环节,多款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服务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为智能电网的建设、电力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输变电设备制造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市场地位持续显著提升。
电气设备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在电气设备领域尤其是高压电气设备检验测试领域,掌握特定领域的核心检测能力是下游应用行业质量保证和获得客户认可的重要因素,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主营业务及服务涉及了国内外知名电气设备制造商,并持续多年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说明公司已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竞争优势,市场认可度高。
公司拥有国家级检测业务资质及科研技术服务平台,现有国家高压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绝缘子避雷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力电容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及国家变压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高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河南)等国家级检测中心,建有国家能源输配电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输变电设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高压输配电设备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技术)直流系统主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分基地、国家测量互感式型式评价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输配电装备)等国家各部委批准建设或授权认定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同时也是高压输变电成套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压输变电成套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电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西安市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上述各项国家级检测业务资质和科研技术服务平台是公司拥有先进检测试验设备、领先检测服务技术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只有具备较高检测检验水平和技术实力的机构才能获得对应的资质授权,说明公司在输配电领域具备领先的检测能力和行业地位。
由于电气设备产品价值较高、生产制造技术复杂,其安全性、可靠性对整个电网系统安全运转具有重要影响,一般未经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机构检测验证合格的产品,很难直接应用于电力行业相关项目的投标招标,并获得市场的信任和认可,因此其特殊性使得电气设备具有类强制性检测特性,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及品牌壁垒。公司多年来一直深耕电气设备检测领域,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输变电设备试验及技术研究人才,持续专注于开展输变电设备的基础性、共性、关键性、前瞻性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在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公司承担了大量重点工程中关键设备、高端产品的型式试验,如:我国首个330kV、550kV、750kV、1,000kV交流工程用设备试验、我国首个±100kV、±800kV、±1100kV直流工程用关键设备试验、我国首个±500kV柔性直流工程用关键设备试验,曾荣获“国家电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特殊贡献单位”“国家电高压直流输电示范工程重要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已成为电气设备领域强有力的试验技术支撑,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
标准化工作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是开展检测业务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的重要依据。公司是我国高压开关设备标委会、绝缘子标委会、电力电容器标委会、避雷器标委会、高压直流输电设备标委会、变压器标委会等国家标委会,以及能源行业无功补偿和谐波治理装置标委会、能源行业短路试验技术标委会等行业标委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其中多人担任多个国内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等职务,多人为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多年来,公司主持或参与制订565余项标准(现行有效),包括国际标准85余项、国家标准298余项、行业标准157余项。依托于公司国家级检测业务资质及科研技术服务平台,秉承多年研究积累和试验数据,公司通过牵头制定多项国际、国内电气设备领域相关标准,不断推动完善关于电气设备行业的国际、国内标准体系,并在电气设备检测领域取得了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突破,有效支撑了各类型电气设备产品的质量提升。作为行业内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方,公司通过技术标准创新引领着行业技术进步,不断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技术水平,奠定公司在电气设备行业技术服务的优势地位,标准制订能力在电气设备领域具有权威性与领先性。
公司以标准引领为发展主轴,以检测、计量、认证、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业务为支撑点,助力我国电气设备行业接轨国际、提高国际话语权。公司已被授权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CB实验室,公司是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技术委员会、电力电容器及其应用技术委员会、绝缘子技术委员会、避雷器技术委员会、电力变压器技术委员会、互感器技术委员会等13个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同时,公司也是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的成员单位、国际短路试验联盟(STL)的观察员、中国大容量试验联盟(CHPTL)成员及秘书处承担单位。
多年来,公司主持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85余项。例如2020年发布的3项绝缘子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IEC60120:2020、IEC60372:2020及IEC60471:2020)为绝缘子领域首次由中国主导制定的IEC标准,也是IEC绝缘子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标准。公司通过牵头制定或参与多项国际电气设备技术领域相关标准,有效提升了公司电气设备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并支撑着各类型输变电领域关键组部件的国产化研发。通过将我国最新的电气设备领域自主技术和成果写入国际标准,助力中国电气设备产品走向国际。
公司主要从事的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子设备、低压电器等输电、变电及配电领域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参照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及国家认可委发布的《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CNAS-AL06),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可被归类为“电力(含核电)”细分领域。
我国从事电力检验检测领域的机构中,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检验测试的机构相对较少,业务规模达到亿元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数量少,大型项目多被实力较强的机构承接,市场竞争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以《全国检验测试服务业统计简报》中的数据作为基数计算,公司营业收入,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电力检验检测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处于优势地位。
电气设备检测行业下游主要为电气设备制造企业以及电气设备使用企业,电气设备检测的市场空间与电力行业景气状况、下游电气设备制造业以及终端电网公司的发展密切关联,与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规模和相关设备的技术更新升级呈正向相关关系,下业对电气设备检测业务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因此,电气设备检测下业的发展情况是影响电气设备检测机构业务需求的重要因素,公司经营发展与下业发展情况紧密相关。
国家电网在2021-2030年重点任务中提出要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到2025年实现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南特高压网架的全面建成,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新建特高压工程“24交14直”,涉及线亿元,较“十三五”大幅度提升。2024年电网工程投资完成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2025年,国家电网预计全年电网投资有望首次超过6,500亿元,南方电网将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750亿元。
特高压电网建设涉及的环节较多,既能够拉动包括高压电气开关设备、换流阀、线缆、变压设备等硬件的需求,又能带动智能化终端、智能芯片等需求。随着“十四五”期间特高压线路的建设提速,下游电气设备供应商的检测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对相关检验测试技术也将有更高的要求。目前,由于高压电气设备检测技术含量高、资本投入较大,尤其在特高压领域,国内仅有公司及少数几家机构具备检测能力,作为行业内特高压领域检测的龙头机构,公司在特高压领域的检测业务发展也将保持较高的增速。
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55%股权的工商变更程序,河高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依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836.01万元,同比增长5.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867.45万元,同比增长20.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96.14万元,同比增长41.7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54,807.72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2.4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77,811.74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9.2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674,536.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9,795,270.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321,125.2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4年半年度分红50,019,555.63元及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31,657,946.60元)共计125,998,627.4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1.分红频次:结合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拟增加不少于一次中期分红。
2.分红上限: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惠云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未发现存在违反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惠云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企业来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惠云霞女士、赵琰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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